以理性平和的心态做好辩护工作 ——扫黑除恶˙一星不缺席系列报道之二

2019-04-17 15:21:08113

2019年4月16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谭某寻衅滋事一案。这是一起涉恶势力的案件,被告人谭某不服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院长周凯军担任审判长,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波出庭支持公诉。因被告人谭某没有聘请辩护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受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湖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南一星(株洲)律师事务所律师郁慧良担任其指定辩护人。部分市政协委员、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和市中级法院的部分工作人员,以及省市部分媒体记者旁听了此案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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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谭某纠集多人,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致多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此外,被告人谭某还纠集他人,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非法“出警”帮人讨债,为他人“撑场子”造势壮威,威慑他人,严重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是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告人谭某系犯罪团伙的纠集者。

接受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后,郁慧良律师做了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依法会见了被告人谭某、到株洲市中级法院阅卷、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取证。湖南一星(株洲)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组织部分骨干律师共同对该案进行了讨论,提出了高质量的辩护意见。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郁慧良律师对被告人谭某在犯罪过程中的很多细节都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询问,就该案的事实、证据发表了质证意见,就该案的法律适用阐明了辩方的意见。同时,郁慧良律师在法庭上对被告人谭某进行了教育,对旁听人员以案释法,保证了庭审的顺利进行,也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

本案二审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被告人谭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宣判后,被告人谭某表示服从判决,并决心悔过自新,做一个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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